| 关于做好奶粉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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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9-23 15:59 文章来源:长寿区贸易委员会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各有关商贸企业:
近期,部分地区婴幼儿因食用“三鹿”婴幼儿配方奶粉患 病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,有关部门已经启动国家I级响应机制,商务部为此二次下发紧急通知,市政府召开了电视电话会并下发了通知,市商委以渝商委发[2008]159号文下发了《关于做好奶粉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》。为认真做好当前奶粉市场供应和奶制品市场的监测工作,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:
一、 切实加强领导
各相关商贸企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,充分认识这一事件的危害性和严重性,高度重视不合格奶粉查处工作,认清做好奶粉市场供应的重要意义,增强责任感,严格落实责任制;根据市场情况,要采取有力措施,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,落实专人具体负责,密切掌握奶制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,强化应急机制,确保奶粉市场供应不断档、不脱销。
二、做好监测工作
各相关商贸企业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,加大对奶粉供求和价格运行的监测,一旦发现异常情况,要及时处置并报告我委;从接文之日起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查,摸清所经营的奶粉,特别是婴幼儿奶粉的销量、库存、价格以及商品流向,分析问题奶粉出现对市场的影响,并将调查情况于2008年9月19日书面报告我委。根据商务部和市商委的要求,我委启动奶制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,从9月17日起,每日上午10时前将前一日市场情况(报表见附件)报告我委现代流通科。联系电话:40232529,传真:40244072,邮箱:sun_1955@126.com。
三、 增加有效供给
各相关商贸企业要做好市场供应工作,重视问题奶粉下架后的货源补给,针对消费者需求做好产销衔接,根据质检部门确定的安全奶粉名单,积极组织货源,把好商品准入关,保证奶粉上市质量;组织好替代消费品供应,以满足市场需求。同时,要认真履行企业职责,增强食品安全意识,加大奶制品的供销管理,保障奶制品等食品市场的安全运行。
特此通知
附件:《零售企业奶制品经营情况日报表》
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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